1、企事业单位:在我市(包含江阴市、宜兴市)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较强的创新承载能力,为人才开展科研攻关提供平台、资金等方面的支撑,投入力度大,产生或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好。
2、个人: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,工作绩效表现出色,各项工作全面达到单位管理要求,能够贯彻单位经营发展战略,注重队伍建设和发展,能有计划的培养业务骨干,具有创新精神。
1、企事业单位:
(1)重视人才队伍建设,引进或培育的人才团队具备较高行业学术知名度,衔接开展的项目在国际国内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。
(2)重视人才投入。重点参考2020年度直接用于全职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的费用(包括薪酬、科研启动经费、安家费、培训费等)。
(3)人才集聚度较高。重点参考2020年度新引进人才情况,包含博士、硕士、本科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高级技师引进情况(以社保缴费为准)。
(4)社会评价良好。单位近三年(2018年至2020年)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。
(5)获得过历届江苏省、无锡市跟奖跟补的单位不得申报。
2、个人:
(1)在企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工作年限3年以上;现任职首席人才官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、或人力资源总监/副总监、或人力资源部部长/副部长、或人力资源部经理。
(2)单位规模要求:2020年度营业收入2千万以上或企业三年内累计完成融资5000万以上或传统行业企业员工人数达到200人以上、科技型或新兴行业企业员工人数30人以上。(满足其中一条即可)
(3)个人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,掌握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工具,在人力资源管理规划、体系建设、及人才队伍培养上有突出贡献。
(4)个人重视自身建设。积极参与各项活动,并有过获奖经历优先。
(5)个人社会评价。个人在工作中信誉及口碑良好,近三年(2018年至2020年)内未发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、法律法规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。
1、企事业单位:
(1)无锡最佳聚才单位(“太湖人才计划”企事业单位跟奖跟补)申报表格。
(2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。
(3)重点人才团队简介材料及获评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证明材料。
(4)2020年单位人才投入情况材料。(包含用于薪酬、科研启动经费、安家费、培训费等费用的列支凭证和证明材料)
(5)2020年引进人才学历学位证书。(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高级技师提供相应职称证书)
(6)在疫情期间参与重点防疫工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。
(7)单位承担社会责任情况证明材料,单位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证明。
(8)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情况证明材料。(申报单位如为企业,须提供本项材料。材料范例:审计报告、开票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)
(9)2020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证明。(申报单位如为企业,须提供本项材料)
2、个人:
(1)无锡优秀人事经理申报表格。
(2)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3)个人形象职业照(照片至少在1兆以上,高清无模糊)
(4)个人获奖荣誉情况证明材料。
(5)个人最高学历证明材料。
(6)个人最高技能证明材料。